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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佳园三期项目变更核准批复  [2020-3-11]

 鄂州市华天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鄂州市华天置业有限公司红枫佳园三期项目核准的请示》(红枫佳园〔2018〕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2010年9月7日,我委以鄂州发改投资〔2010〕293号对红枫佳园商住小区项目进行了核准,总建筑面积107407平方米,总投资9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实施了一、二期。项目三期因拆迁问题搁置至今才具备开工条件,但由于时隔近8年,市场行情变化大,该项目三期总投资也随之变化,需作出调整。依据《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现就红枫佳园三期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鄂州经济开发区的区域经济发展,完成红枫佳园小区整体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条例》,同意你公司建设华天·红枫佳园三期项目。
 
 
 
项目代码:2018-420790-70-02-044422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州经济开发区旭光大道2号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66632.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1303.2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5636.56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5666.72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3085.24平方米,物业、配电房等其他建筑面积2581.4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328.77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99,建筑密度25.9%,绿地率35%。
 
 
四、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即1800万元。
 
 
五、项目区域内的供水、雨污排放、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节能环保、抗震、消防、人防等与项目同步实施。
 
 
六、根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项目建设发包方式由企业自主决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核准该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鄂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鄂州规划建字第420706201800086号)、规划设计要点(鄂州规设字[2018]第05号)、华天·红枫三期规划总平面图和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华天·红枫佳园三期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调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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